判決書截圖。
近日,福建省廈門市湖里區人民法院公布了一起外賣平臺詐騙案。兩位被告人在外賣平臺上開設三家虛假餐飲店,并利用平臺優惠券,在消費者與店家間進行身份轉換,累計騙取10萬余元。最終,湖里法院以詐騙罪判處兩位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及以上。
2018年1月,一家團購網站的區域負責人高某報警稱,網站安監部門在核對商家交易數據時,發現廈門市湖里區有三家餐飲店于2017年5月到12月期間,頻繁出現同一個手機號一天下十幾單的現象。團購網站認為,這是餐飲店為了鉆優惠券的空子惡意刷單。警方調查發現,這三家餐飲店根本不存在。而上述七個月期間,這三家餐飲店的“交易額”卻高達42萬元。
判決書顯示,兩名嫌疑人——林某和林某丘最終被鎖定。2018年1月31日,民警在湖里區一座寫字樓內將兩名嫌疑人抓獲,并繳獲三部手機、三張銀行卡等。湖里區人民法院經審理查明,2017年5月前后,林某和林某丘從微信群發現了“財路”——在某團購網站上虛假注冊“××小龍蝦”“××海鮮飯店”“××醬大骨”三家餐飲門店。兩人先冒充店家從該團購網站上買來優惠券,接著將身份轉換成消費者,將優惠券“消費”掉,最后賺取差價。
比如,兩位被告人先在團購網站上買來“滿100減20”的優惠券,再化身消費者,花80元將券“使用”出去。等到下一個工作日,團購網站便會將100元打進店家賬戶,這樣即可凈賺20元。在這期間,兩人還在網上找來一、二百人當“刷手”進行刷單,累計騙取該團購平臺補貼10萬余元。
湖里區法院認定,被告人林某、林某丘以非法占有為目的,虛構事實騙取他人財物共計人民幣109483.16元,數額巨大,行為已構成詐騙罪,且系共同犯罪,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。最終,林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,并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;林某丘犯詐騙罪,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二個月,并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。
電話: 0371-86563572  郵箱:kf@zhuoqi365.com  版權所有:河南卓奇信息技術有限公司  
豫ICP備09039160號-5